食物有保存期限,藥品也有保存期限。「過期食品不入口」,是一般人對於食品保存期的認知,而過期藥品到底會不會對身體造成危害呢?台灣預防保健協會理事長趙順榮藥師說明:依據《美國新處方集》指出,藥品過期後,其藥效及安全性仍可維持數年。「所以過期的藥還可以吃嗎?」,若有此方面的疑問,應尋求專業用藥諮詢的管道,先諮詢藥師,才能安心吃。藥品在過期,仍能維持安全、有效,而且長達數月之久,前提是,儲存於必要規定條件下的保存環境。藥品在開封後,容易受到溫度、濕度、光線及時間的影響而產生變質,藥品正確的儲存是很重要的。【趙藥師健康小叮嚀】如有任何用藥問題,民眾可以諮詢專業藥師或醫師,且於用藥前詳細閱讀仿單上的注意事項以及服用方式。 並確記「生病找醫師、用藥找藥師」的正確觀念。